• 征稿启事|“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”——三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展
来源:三亚文艺网
发布日期:2021-06-01 08:33:20
编辑: 范蓉丽

“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”

三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

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

u=2965470910,3377006360&fm=15&gp=0.jpg
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回顾党的光辉历程、讴歌党的丰功伟绩,生动展现新时代三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新风貌、新成就,引领三亚广大文艺工作者从党的百年风雨、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用美术、书法艺术抒发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的浓厚情怀,共同促进三亚文艺繁荣发展,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,市文联定于2021年7月下旬举办“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”——三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展。


一、展览主题

“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”——三亚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展
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中共三亚市委宣传部

主办单位:三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承办单位:三亚市美术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亚市油画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亚市工笔画学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亚市书法研究院


三、展览规模

本次展览将展出美术、书法作品共100幅。


四、展览日期

2021年7月下旬


五、展览地址

三亚市图书馆


六、作品征集

(一)征稿范围

本次展览主要面向市各有关协会会员征集作品。三亚各高校师生、三亚市籍或在三亚工作、生活的非三亚籍年满十八周岁美术、书法爱好者也可投稿、参评。


(二)投稿要求


1、作品内容

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进行创作,回顾党的奋斗历程,讴歌党的光辉伟绩,以歌颂党、歌颂祖国、歌颂新时代以及赞美海南、赞美三亚为主题。展现新时代三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新风貌、新成就及群众的美好生活。要求主题鲜明,立意新颖,突出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。


2、信息填写

一人仅限投稿2件(含合作),均无须装裱,并务必在作品上随附纸张,纸张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电话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作品名称等信息。 


3、征稿时间

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

作品报送及规格


美术作品投稿

作品规格

  • 国画作品:画芯最大不超过96㎝×180㎝、最小不小于68㎝×68㎝。

  • 油画作品: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㎝×200㎝。

  • 雕塑作品:形式不限,材料为硬性材质,高度在2M以内。


收件地址:三亚市凤凰路嘉宝花园大椰斋艺术馆(市图书馆对面)

联系人:邹尤乐

联系电话:13907607518


油画作品投稿(含水彩画、综合材料)

作品规格


  • 油画作品:装框尺寸不超过240㎝×200㎝。

  • 水彩画作品:尺寸不超过781×1086mm(全开)。

  • 综合材料作品: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(高)×200cm(宽)



收件地址:三亚市壹舍艺术馆(天涯区育春路7巷1号)

联系人:邢福能

联系电话:13005062030


工笔画作品投稿

作品规格


  • 工笔画作品:画芯最大不超过96㎝×180㎝、最小不小于68㎝×68㎝。


收件地址:三亚市凤凰路嘉宝花园大椰斋艺术馆(市图书馆对面)

联系人:邹尤乐

联系电话:13907607518


书法作品投稿

作品规格


  • 书法作品:书体不限,统一6尺竖式。草书、篆书需附释文。


收件地址:三亚市解放路688号C栋C单元305

联系人:李晓艳

联系电话:13907607635


七、作品评审及相关要求

展览活动组委会会同各承办单位,组织评委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评审,确定入展作品。


(一)投稿不收取任何费用,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。未入展作品的作者在展览活动结束后10天内可自行取回。逾期未取回的作品,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自行处置。

(二)非会员作品入展,作者享有申请加入市相关协会资格的一次条件。

(三)本次展览分设美术类、油画类、工笔画类和书法类,确定入展作品分别颁发奖金和入展证书。

(四)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,严禁抄袭、复制他人作品参展,否则,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。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将登记备案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
(五)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如在运输过程中以及展览过程中,非因组织方原因发生作品损坏或丢失,组织机构不承担责任。

(六)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保留作者署名权,并不再另付稿费。

(七)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展览信息可通过“三亚文艺”微信公众号查询。

(八)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。